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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0 09:23:1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并为评优评先、扶困助学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根据《福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福工商学〔2020〕25号),现将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测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2020-2022级学生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10月7日
    三、工作内容
    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以年级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在10月7日前,将《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计分表》(一式两份)、《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劳动教育计分表》(一式两份)、《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总表》(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加盖院公章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报送至励群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fzgsxyxsc@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发展。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高校立德树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严把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要以本次测评为契机,广泛听取师生对于优化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着力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依据表
           3.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计分表
           4.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劳动教育计分表
           5.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总表
           6.四年综合测评总表(2020级起使用,A4打印,以个人为单位,毕业班使用,专升本班级自行调整为两年)



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