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福州工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4-22 15:14: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渗透性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现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四级网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有效整合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力量及资源,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通力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使学生心理问题能及早发现,尽早干预并有效解决,建立有效的校园心理支持系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分工职责

  (一)一级网络
  学校成立“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学生处、各学院党委书记、校心理咨询中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以及协调各单位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心理咨询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规划: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宣传引导: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宣传栏、网络、专题讲座、活动等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现代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3.心理普查及危机干预:开展全校学生心理普查活动,建立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档案,筛选出心理危机个体,及时组织谈话排查,对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加强追踪辅导,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干预;
  4.心理咨询:通过个体及团体心理咨询的方式,帮助大学生正确面对发展性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引导他们走出迷惑,完善人格,优化心理品质;
  5.教学、培训及指导: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院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等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参与心理健康知识及工作技能学习;召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例会、心理联络员工作例会,指导、协调二级网络开展工作;指导相关学生心理自助队伍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6.加强与专科医院联系: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转介及辅助咨询,与各二级学院共同做好追踪及防范工作。

  (二)二级网络
  各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工作站成员由全院辅导员构成,并指定心理辅导员1名专门负责协调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本院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落实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计划,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创建“一院一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
  2.配合一级网络开展工作:积极配合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普查、约谈和培训等工作;
  3.管理与指导:负责学院心理联络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选拔、管理和指导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级心理委员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4.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关注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及时引导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到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咨询,对有心理危机倾向学生及时进行预警、上报,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按照医嘱并参考心理咨询中心建议,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整理本学院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月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三)三级网络
  班级心理委员是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员”、学生心理动态变化的“观察员”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信息员”,他们是确保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二级学院要选拔具有较好群众基础、乐于助人、善于沟通表达、热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为班级心理委员,每班1名。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引导:负责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本班级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2.参加培训及交流:定期参加心理咨询中心、学院组织开展的培训、交流活动,协助、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及学院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朋辈心理辅导及信息传达: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本班的心理健康信息;及时发现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中心反馈,避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四)四级网络
  学生宿舍—宿舍心理信息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最基础的队伍,也是辅导员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的重要途径。各班在每个学生宿舍中选拔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亲和力、乐于助人的同学担任宿舍心理信息员,每个宿舍1名(可由宿舍长兼任)。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引导: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宿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把心理健康知识融入文明宿舍建设。配合本班心理委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本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朋辈心理辅导及信息传达:关注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力所能及地给有需要心理援助的同学提供适当的帮助,遇到有心理异常的情况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或辅导员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开展定期研判分析。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排查更新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明确相关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选拔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切实关注到每一位学生的心理健康。
  (三)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成立及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管理与考核

  各学院工作站在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将从学院重视和经费支持程度、工作机制、师资队伍、教育活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以及工作实效等方面定期对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进行评估与督导,届时将开展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优秀心理辅导员及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活动。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