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部门领导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动态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风采
上级文件
思政教育
主题教育
网络思政
队伍建设
学风建设
学生事务
评优表彰
规章制度
安全稳定
违纪处分
医疗保险
就业创业
学生资助
中心概况
政策通知
工作动态
勤工助学
奖学金
助学金
助学贷款
心理健康
中心简介
心闻资讯
心理咨询
心理常识
学习心理
人际交往
恋爱心理
情绪管理
心理测试
下载专区
新闻中心
关于评选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4 08:57:0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推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3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按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取整。
二、评选条件
凡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四)在校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以上(无补考),毕业论文成绩优良以上。综合测评总分居本年级专业前15%;德育测评总平均分在85分以上,文体测评总平均分在85分(专升本学生在80分)以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并具备至少一项下述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学科类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
3.在学期间表现特别突出,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方面有获奖成果或发表论文,在重大活动和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作出重大贡献。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学校审批。学生处认真审查各学院上报结果,经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反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名额取消后不再递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于5月19日前将有关评审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审批。
(二)材料填写规范:表格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分数与百分比均保留两位小数,主要事迹500字左右。
(三)纸质版评选材料《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学校审批后,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审批表以“XXX-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命名,登记名册以“XX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fzgsxyxsc@163.com。
附件:1.
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
福州工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福州工商学院
2023年5月4日
教育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州工商学院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高校辅导员
中国大学生在线
福建人才联合网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官方微信
校长信箱
版权所有@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3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