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5〕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贷款申请(简称“首贷”)
首贷面向对象为从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同省份、不同银行办理手续说明如下:
(一)福建省生源的首贷申请
福建省生源的首贷申请分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和正式申贷两步,具体如下:
1.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即日起至9月10日前,学生本人(1)进入“闽政通”APP首页;(2)搜索“福建智慧资助”;(3)确认授权(闽政通账号对应身份证信息需学生本人,非家长);(4)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模块,点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
资格认定提交后,可在“审核进度”页面查看审核情况,显示“经办银行已受理”即代表完成资格认定,进入正式申贷程序。
2.正式申贷:资格认定通过后,学生根据贷款资格认定时所选银行的要求完成申贷手续。
(1)选择“国家开发银行”: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客服电话95593。
(2)选择“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社网点办理。客服电话96336,微信号fjrcb96336。
(3)选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华安保险承保):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小程序”,拍照上传相关材料。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电话:95580,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95556。
(二)其他省份生源的首贷
福建省以外生源的学生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进行贷款资格认定,直接前往生源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材料和手续办理流程按照当地要求执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简称“续贷”)
续贷手续面向对象为往年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需继续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交续贷申请。相关银行手续办理说明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省内省外生源通用)
1.提出申请。7月1日后,学生可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线上完成续贷手续;或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线下办理。
2.上报校验码。收到《受理证明》或电子校验码短信后,续贷手续完成,开学后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将校验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仅限福建省生源)
1.登录系统。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或登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https://zxdk.fjnx.com.cn/)。用户类型为“学生用户”,登录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2.提交申请。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请将贷款全额用于学费(贷款金额超过学费金额的部分方可用于生活费)。请勿通过“贷款进度”查询发起续贷申请。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华安保险承保,仅限福建省生源)
无需办理续贷申请。
(四)中国银行
1.提出申请。学生登录中国银行的手机银行,按要求提交续贷申请。
2.上报校验码。学生通过手机银行或银行短信查看8位验证码,续贷手续完成,开学后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将校验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他
除上述省份或银行以外,其他地区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相应省份或相应银行的要求,及时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三、其他说明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推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征信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普法防骗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推动形成崇俭拒奢的校园风气和氛围。
福州工商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