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表彰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12-09 09:51:00  浏览次数:
        2016年9月以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校风、学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闽农林大东方[2017]21号)的文件精神,在班级推选、系初审及公示、学生处审核、学院研究。决定授予2015级物流管理1班等13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白逸凡等220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陆文兵等109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张汝婷等469名同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希望广大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12月09日

附件:/uploadfile/2018/0103/20180103095439376.docx